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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台灣只會標成有效日期<div></div>
其實大多都是標示有效日期,但效期過了能不能吃,不要超過太多天基本上都是可以的拉,但一定要注意是否有外觀異常或異味(如發霉或酸味)
一般若過期幾日而已,我會詳細檢查食物外觀是否有異狀,若無異狀的話,會小嚐一下食物味道有無怪味或霉味...等異味
確認都還OK的話,就儘快把它吃掉,不浪費 其實所有的實務上面的日期
都是賞味期限
就是超過這個時間吃起來沒有那麼好
但是可以吃
基本上牛奶超過日期2.3天都還是可以喝
但不可以被口水或是其他汙染
世界上很多可以吃的卻因為日期的關係被丟掉
這是很嚴重的問題
所以不要只是看日期 都在台灣活多久了= =
怕啥呢哈哈哈哈<br><br><br><br><br><div></div> 過期最好不要吃,就算是乾製品,也會有耐旱黴菌生長產毒素,如果吃了對身體也是種傷害 我在台灣常碰到過期的食物,只是吃了好像也沒發生什麼狀況。 我都照吃耶,只要味道跟外觀沒有甚麼明顯變化 我覺得看什麼食品吧
因為有些東西是不會過期的或是過期時間較長的
橄欖油(可以用四年,但政府規定說只可以放2年)
老醋(其實都不會壞,因為發酵的) 台灣的有效期限=日本的消費期限,賞味期限是指期限內味道較好<br><br><br><br><br><div></div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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